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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精选10篇)

   来源:作文咖    阅读: 1.0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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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精选10篇)

童年像手中的沙子,你越想抓紧它,它就流的越快,一点一点从手中走去,只剩下那美好的回忆。

我最喜欢的书是《城南旧事》。是台湾女作家林海音回忆她那童年,写出了《城南旧事》这本代表作品。上世纪20年代的北京,从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到一个鸡毛掸子的舞动都能体现出她童年深刻的记忆。

严厉而又温柔的父亲;为家操劳的母亲;慈祥的宋妈;胡同里痴痴癫癫的疯女人和斜着嘴的兰姨娘。这些人物让这条小胡同里多了许多韵味十足的故事。

胡同里的惠安馆,倚着门墙站着的秀贞,看来来往往过路的人。妈妈与宋妈每次走到那里就会慌慌张张从门口走去,宋妈与妈妈不让林海音英子在安徽馆门前玩,就因为他们说秀贞是一个疯子。可英子总是到那玩,还与秀贞做了朋友。知道秀贞她其实也没疯,只是想找到她失踪多年的女儿小桂子,可一点踪迹也没有找到。与英子玩耍的好朋友妞儿经常在一起玩,但英子发现妞儿就是秀贞要找的孩子,她俩便相认,最后她们坐在洋车上,渐渐远去离开了这里……

在林海音的童年里,有着相聚与分离。甚至永远的别离,但她的童年趣味十足,但也有辛辣。她对旧社会那些善良而命运各有不济的女性,描写得有血有肉,入木三分。她对人生阴暗面的表现是轻描淡写的,没有愤怒的控诉和辛辣的嘲讽,只在热闹广阔的市民生活中,显现出那些不自由女性的浮光掠影。

童年的快乐,总能让人开心,现在的我们正处在童年里的美好时光,让我们把童年变得有趣点,让它多增加一些美丽的色彩,我喜欢这本书,珍惜它现在拥有的时光吧!

篇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周宏瑞

我今天说写的题目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四五快读》,作者是:杨其铎。

这本书是一年前妈妈买给我的,妈妈给我买这本书就是为了可以教会我认识很多生字,一年多以来我的确是通过读这本书认识了很多的生字,从刚开始一个字也不认识到现在我可以独自完成简单的阅读故事,读写作业以及认识生活中常见的标语。这一切都是这本书给我带来的帮助!

其实这不是一本书,它总共分为八册也就是八本书,第一本书让我认识的都是最简单的生字,例如:一二三四五…就是一个由简到繁的过程,由单个枯燥的汉字不断被组合成鲜活的、生动有趣的词语、句子、故事。让我很快就能够理解汉字所蕴含的意义,在脑海中形成与这些词语、句子、故事所表达的意思相符合的生动画面,一步步品尝到识字乐趣,轻松愉快地识字,并很快获得自主阅读的能力。

《四五快读》每课设计的都有“宝宝读短文”环节。从第一册的短短一句话,到现在学的第八册大概一个故事有二三百个字。在这个环节中让我既能复习旧字,又很好的检验是不是记住了新学的字,同时还能帮助我理解每个字的意思,最后更关键的是还锻炼了我大声朗读的能力。我最开始读短文时断断续续,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的蹦出来,可是到现在,我可以很流利的读完一个故事,还可以叙述故事的内容。每一册书的后面有单字卡,可以剪下来自己在家和爸爸妈妈玩认字游戏。

同学们你们喜欢这本书吗?我是非常的喜欢。因为读书可以增长我们的识字量;读书还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让我们一起养成读书的好习惯吧!如果小朋友想多认识一些生字的话,我想推荐这本书给你。

篇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每一次卓越都来自倔强的孤独》

赵贝宁

人们常常喜欢将两个人作对比,而真正的大师所做的对比唯有自己,他们是世界上各个领域的至高点上的人。放眼望去,只有大地与苍穹。他们是孑身一人,但同时也是熠熠生辉。这就是毕淑敏的散文集《每一次卓越都来自倔强的孤独》。

这本书的内容很广。有孩童时期的辛酸与懵懂,有少年时期的感慨与震憾,有对死亡的审视,有对生命的热爱,有对亲情的珍惜,有对母爱的赞扬。这本书就如同一个小收纳箱,包含了许多世人常常忽略或注意不到的东西。它就静静地等待着,等待着被人发现它的特别。我很喜欢毕淑敏的这本书。原因有很多,其中之一便是她所写的每篇散文的结构都十分完整。她的文章读起来很舒服,而且具有新意。她写的故事就像是发生我面前一样,具有强烈的画面感。这本中的文案几乎都会与一个道理相结合,可奇妙的是,我并不为此而感到厌烦。它更像流水般流经文章的每一行的话语中,成为文章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中有一篇以婴儿的视角所描写的散文,它很特别,它就像是世界上无数个婴儿所组成的共同呐喊,控诉着他们不负责任的父母。读完这篇后,我忍不住往下翻,再往下翻,直到再一次翻开这本书。“每一次卓越都来自倔的孤独”卓越的背后都是来自一个人默默的努力与奋斗。就如同艳丽的玫瑰是娇嫩的花瓣与怵人的尖刺所组成的一样。世态之中皆具有其两面性。

就比方说那些个诺尔奖的获得者,哪一位不是克服了重重难关与考验,坚守初心努力奋斗而来的呢?他们上台领奖时的喜悦与之对应的也是他们一个个孤身一人向目标前行的心酸。

篇四: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有句名言:读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冰心奶奶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特种兵学校》就是一套好书。它虽然不像《幽默笑话》那样,让人一看捧腹大笑,但却像一块磁铁吸引着我。

《特种兵学校》共有20册,有《树屋上的敌人》、《兵临城下》、《海豚奇兵》等,每一册都描述着不同的故事,讲述了一群聪明、勇敢的少年组成了两支精锐的小队,与敌人斗智斗勇的故事。轻轻地翻开书,这里是一个我以前从未接触过的世界,细细地品位,一个个冒险刺激,充满悬念的战斗故事,展开了勇敢少年们在特种兵学校的“魔鬼历练”之旅。有刻苦的军事训练,有环境险恶的丛林,有可贵的生死情谊,有殊死的搏斗……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海豚奇兵》这本书。很少人知道海豚在军事上的应用,其实在二战时期盟军就已经开始训练海豚寻找和炸毁敌人的潜艇了。中美军有一支专门训练海豚的部队,《海豚奇兵》讲述了猛虎小队和飞禽小队与海豚成为了亲密的伙伴。在一次海上作战中,海豚特种兵发现了敌人的潜艇和水下蛙人,帮助猛虎小队和飞禽小队战胜了敌人……

书中少年们为了自己的梦想每天都刻苦训练,面对挫折勇往直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回想自己所经历过的一些小困难都会打“退堂鼓”。曾经因为弹琴和妈妈赌气,因为畏惧奥数就不去思考,因为考试没有拿满分而沮丧……做什么事都坚持不了,半途而废。看到他们,唉,真是惭愧呀!与书中的人物相比,生活在蜜罐子的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呢?

《特种兵学校》真是一套受益匪浅,励志少年的好书。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一定会把它作为我前进路上的好伙伴。

篇五: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的生活离不开书,我最喜爱的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是一套幻想类小说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整套书共有60本,而《动物语言机》就是其中的一本:杨歌的爸爸是一个一米八几的大高个儿,但杨歌的妈妈经常骂杨歌的爸爸,骂了一百八十次后,他就成了一个拇指小人,但他的智商也提高了不少,变成一个智商超群的人。

他利用自己的才智,发明了“动物语言机”,可以让人类和动物进行交流。后来,这项发明被一个妄想统治世界的狂人科学家偷走了,他控制动物们打败人类,但杨歌用动物语言机说服了动物,让世界恢复了平静,狂人科学家也落网了。

我从此明白了一个道理:科学是一把双刃剑,你用得好,就会带给人利益;用不好,就会给人类带来灾难。

杨歌的爸爸虽然个子不高,但黑白分明,只要自己的发明没给人带来好处或带来了灾难,就会收回自己的发明,不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择手段。他经常和杨歌用自己的发明给人们做好事,他不虚张自己的名声,非常谦虚低调,为了造福人类,他和杨歌做好事不留名,甚至连“形”都不留。

他还发明过时光机、返老还童药水和聪明饭等来造福人类,不过最后科学狂人“猴子”总会偷走他的发明,他想统治世界,不顾人类安危,是个完完全全的“反面教材”,我们不可以学他那种损人利己的行为。

这本书能让我们开启想象的大门,让我们更加充满想象力,还让我变得更加热爱读书,把书变为了我的朋友。

一日读书一日功,一日不读十日空。让我们热爱读书吧!把书变成每天必要的平常事。

篇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禹锦曦

书是知识的阶梯,妈妈说读一本好书就是与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在书里面学到的知识和道理是我们一生都受用不尽的。

在我的小书架里上有许多的书,《格林童话》、《寓言故事》、《安徒生童话》、《还有十万个为什么》……在这么多的书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绝不轻易说放弃》,这本书是在我上一年级入学礼时妈妈送给我的礼物,这本书里有一篇“坚定的锡兵”故事让我记忆深刻,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小男孩生日时收到一个锡做的士兵,锡兵的肩上扛着毛瑟枪,目光坚定地看着前方。虽然他只有一条腿,但仍然能稳稳的站着,他旁边站着一个正在跳舞的纸姑娘,姑娘抬起一条腿,锡兵没有看见,以为她也像自己一样,只有一天腿,心里还想着她可以做自己的妻子……故事中锡兵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遇到了淘气的小男孩,凶巴巴的大老鼠,又跌跌撞撞的进了大鱼的肚子里,忽然,大鱼开始剧烈运动,接着,一道闪光似的光射进了鱼的身体里,这是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锡兵”,原来是小男孩家里的女佣,她顺手把锡兵放在客厅里,打算让大家看看这位在鱼肚子里举行过的、了不起的人物。可是,小男孩却没有理由的把他扔进去火炉里,随后一阵风出来,那个纸姑娘飞到锡兵身边,都立即化为了燃烧的火焰。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锡兵虽然身体残缺,但他始终坚定勇敢。面对黑暗、恐吓、威胁,他始终不惧怕、不退缩,紧握手中的枪,坚强面对。人的一生难免经历磨难,如果我们能像锡兵那样勇敢面对,克服困难,不屈服,就有成功的希望。

篇七: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施宇泽

有一本书,在中国家喻户晓,它的情节精彩,逼真的描写,让人如临其境,那就是《西游记》。我喜欢它可不止这些原因。

《西游记》充满着神奇的幻想。里面大多是虚构。但这本书的内容是现实中的幻想,幻想中的现实。在“比丘国救童”那一回,国王听从了“国丈”的谗言,采用1111个小孩儿的心肝来做药引子。后来,他又听从了“国丈”的谗言,改了主意,用唐僧的心肝肉来做药引子。那“国丈”其实就是南极老寿星的坐骑白鹿变成的,也没多大本事。“国丈”献给国王的美后其实是一个狐狸精。在现实社会中也并不是没有这种事儿,据说,明朝的嘉靖皇帝,干过比这还残忍的,用人的心、肝、大脑来做药引子的事儿。

说是追求佛,却在结尾因为唐僧没有带礼品,阿傩先给了白纸;第二次唐僧把紫金钵盂给了二尊者,才取到“一藏真经”,不知道是在讽刺佛教还是在讽刺现实。

说是贬低佛教吧,但是“大闹天宫”的时候,最后居然是如来佛祖把孙悟空给压在了五指山之下,而太上老君的炼丹炉,也没把这孙悟空烧死。我有点搞不明白了。

这本书还让我明白道理很多,“真假美猴王”那回让我明白假的只能欺骗一时,不能欺骗一世。“打白骨精”告诉我千万不要被假像蒙骗。“八戒娶媳妇”,告诉我不能贪心偷懒。“元宵擒犀牛”告诉我不要盲听盲信。

情节的安排也有一定的规律。遇见不止一个妖怪的情况出现了8次。解决了多个国王的麻烦,当然也有些时候,是解决老百姓的麻烦,比如那个吃童男童女的金鱼精。还有不止一次遇见女妖怪,两次进入黑松林……

我要继续去读《西游记》了,看能不能发现更多好玩的。

篇八: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赵逸晨

《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它的故事情节精彩,人物形象鲜明,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是由明代罗贯中所著,书中主要描写了从东汉末至西晋初百年的历史风云,以及天下大势,从群雄混战到三国鼎立的过程,最后司马氏篡魏,改国号为晋,消灭了吴蜀两国,一统天下。

《三国演义》描写了许多次战争,耳熟能详的赤壁之战、官渡之战、荆州之战等等,并根据每次战争的特点,运用不同的描写方法,各有侧重地进行描写。但是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三国演义》中的关于人物的描写,书中刻画了近200个栩栩如生的人物,每个人物都各有不同的性格和命运。如曹操多疑,司马懿狡诈,鲁肃沉稳,诸葛亮机智……但我最喜欢关羽,因为他不但忠义,还非常坚强。当初关羽攻打襄樊城时,他被曹操的毒箭射中了胳膊。没过多久,胳膊就变乌青了,全军上下都惊慌失措。这时神医华佗来访,他要为关羽疗毒。进了军帐,华佗要让关羽用绳子绑住手臂,再用被子埋住关羽的头。关羽笑着说,哪里用得上这般。关羽连饮几杯酒,一边与马良下棋,一面伸出受伤的手臂。华佗拿刀割开皮肉,直至见到骨头,只见骨头有些发青,华佗用刀刮骨,帐上帐下观看的人都掩着脸不敢看。关羽喝酒吃肉,与马良笑着下棋,没有一丝痛苦之色。

读到这里,我陷入了沉思,我怎么就一点不坚强呢。上次接种疫苗时,望着那细长的针头,我都非常害怕。眼泪像断了线的风筝似的留下来。

读了这本书我增长了很多关于三国知识,也懂得了很多道理。我非常喜欢这本书,相信同学们读完之后,也一定会喜欢上这本书的。

篇九: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最美的地方其实就是自己的世界,在自己的世界中,所有的东西都是自己希望并且有时甚至是渴望的样子。而这种感觉,我只有在读书时才有。我最喜欢的书是郭敬明的《悲伤逆流成河》。

这部小说刚开始出了一部同名的电影,那里面讲的是一个正在上高中的女孩子易遥因为家里穷,爸爸妈妈离婚,跟着妈妈生活,妈妈有没有正式工作,就只能靠妈妈给别人按摩赚钱。明明是一个普通的高中生。多组校园欺凌事件,打破了5位主角本应该美好的青春校园生活。齐铭清俊帅气,是人人称颂的优等生,而易遥却是大家口中的“赔钱货”。两人一同长大,感情很好。而这一切,在转学生唐小米出现之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流言成了毁人利器,处处对易瑶进行刁难,易遥的生活开始陷入黑暗,遭受各类残酷欺凌。顾森西教会易瑶对校园暴力进行反击,他的出现给了易遥一丝曙光。可阴差阳错,顾森湘的意外却将她再度推入黑暗。

后来我买了这一本书,我反反复复看了好多遍。我不禁对易遥露出了可怜的眼神。就是因为这本书,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了校园霸凌的可怕,更知道了谣言的威力一点也不输欺凌。

或许欺凌就发生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而谣言在任何人看来只不过是一句话,可如果成千上万个人都去攻击一个人,那就如同好多人欺负一个弱弱的女生。当受害者变成施暴者,当看客变成助推,在这一场名为“玩笑”的闹剧中,没有旁观者,只有施暴者。在这场我“玩笑”中所有的人都是施暴者。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悲伤逆流成河》。

(岳姝仪)

篇十: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我最喜欢的书是:英国·丹尼尔·笛福创作的非常著名的一本小说《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个令人惊奇的故事,也是一个蕴含着深刻道理,能给自己以启发的故事,他证明了只要不放弃,没有做不成的事情,一切都可能发生,每个人只要努力拼搏,都是可以发生改变,变得越来越优秀的。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英国人不顾全家反对,坚决去航海的故事,但在一次海难中流落荒岛,历经艰险坚持不懈,最后他在岛上有自己的王国,仆人,大批的食物等,这算是他辛勤耕耘的结果,他顽强的在荒岛上生活二十八年终于回到祖国。我最佩服的是他在孤独和寂寞的时候,挺过了二十八年,他真是顽强的鲁滨逊!

他是当之无愧勇敢的人,他在荒岛上一个人生活了那么多年,有过失望悲伤快乐欢喜,但他还是坚强的挺过来了,他既显示出了他的乐观向上的精神和惊人的生存能力,更显示出了他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品质。鲁滨逊在稳定了心情之后,立即和大自然开始了斗争,他靠自己勤劳能干的品质,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和一些简陋的工具,克服了重重困难,挖山洞,盖房子,驯养一些山羊,种植谷子,烧制陶器,烘烤面包,他还靠自己的智慧,做了一个木筏,从不抱怨过一句,因为他是为了让自己生存,让自己活下去。

同样我也十分佩服的是:那是他登岛后的第二十六年左右,他解救驯服了野人,因为解救那天正好是星期五,所以鲁滨逊给他取名叫做“星期五”鲁滨逊耐心教会他种地做木筏,他被鲁滨逊培育成了一个举止正常的人,最终带他离开了这个荒无人烟的小岛。

这本书让我感悟到:遇到绝境时,只要有一点点希望就不要放弃,要乐观要勇敢积极地面对,所有的困难都会迎刃而解!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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